固民职院党〔2017〕1号
关于科级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岁离职的规定
各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固组通【20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凡年满五十五岁的担任科级干部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不申请退休,所担任的科级干部按自动离职办理,人员到所属科室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中共固原市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
固原市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印发